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笛的灯牌。夜笛灯牌是明快的黄色,在一堆蓝色紫色的冷色调里,显得格外亮眼。是专属青春的颜色。他突然有些懊恼,自己应该也定制一个高级灯牌才对,还是经验太少啊。拜托,什么时候才到夜笛的顺序?幸运之神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呼唤,此时主持人再度上台,笑容满面地举起话筒。“对于即将出场的这一位音乐人,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,她去年年底以黑马之姿,凭借一首杀进‘不夜乐’官网的金曲榜,此后连续四首高质量单曲均成绩卓然,并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引起不俗反响。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迷人烟嗓,被众多歌友们称作‘暗夜的吟唱者’——接下来,让我们掌声欢迎,夜!笛!”台下掌声雷动,有几个女孩已经配合地尖叫起来,把荧光棒挥舞得像风火轮。舞台上,乐队已准备就绪。灯光骤暗,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,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。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,手里拎着吉他,姿态悠闲。她彩色扎染的上衣,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,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,显得异常帅气。她在舞台中心站定,调整了一下话筒,而后目光微转,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。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,挑眉一笑,像只不羁的小野猫。“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。”她说,“我是夜笛,一首,带给大家。”第23章咖啡糖“我是这城市间一匹孤狼,被困于钢铁牢笼的名利场,你看那黑白不分的肮脏时光,湮没了多少苍凉过往,回不去最初的地方,只好将自由埋葬……”这是程骁在里最喜欢的几句歌词,那时候他经常写着作业,耳机里就放着这首歌,夜笛独特的烟嗓低回婉转,总是能轻而易举叩响少年的心扉。然而他万万不曾想过,钟晓笛,就是夜笛。那个娇蛮又不讲道理的疯丫头,平时讲话都要比普通人高几十分贝,她怎么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呢?而且还是自己作曲,自己填词。他终于明白了刚才她临走前,笑容的深意。她是不是在嘲笑他是个傻子?思及至此,他抬起头来,重新将目光投向台上的钟晓笛。钟晓笛今夜一共唱了四首歌,包括她的新歌,带有古风元素的。她坐在高脚椅上轻拨琴弦,柔和的灯光照在她侧脸,衬得她有种别样的美。这样安静吟唱的她,气场判若两人,和程骁记忆中咋咋呼呼的小姑娘全然不同。诚然,这是音乐的魅力,更是专属于她的反转魅力。不可思议,如此耀眼。四个小时的音乐节,对于歌友们来讲也不过是弹指一瞬,等全场结束后,外面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。音乐人们结束演出,都会从专门的安全通道离开,钟晓笛也不例外。她背着吉他,与俏猫和李鲜橙他们友好道别,还和Frank约定下次一起合作新歌。然后在通道的出口处,她看见了站在那里的程骁。“呦,还等着呢程大少爷?”程骁看着她,无言以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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