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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4 (第1/2页)
讨厌他。他们只厌恶——而且简直到了偏执狂的程度——那些想跟他们套交情的人;倘若风传某人希望进入乡绅社交界,就有足够的理由对他施以闭门羹。在内部(这是由高姿态的礼尚往来与威严的举止构成的领域,毫无意义)能找到几位像霍尔先生这样的人:对他们的好运抱着不卑不亢的态度,必要的时候就告辞,连气都不叹一声。德拉姆家族认为,把他当作家庭成员之一予以招待,是对他赏光,他处之泰然,这又中了他们的意。在他们的心目中,表示谢意莫名其妙地是与缺乏教养联系在一起的。莫瑞斯所要的只是食物和他的友人,对自己取得的成功浑然不觉。当他的逗留期即将结束时,老夫人要求跟他谈一次话,使他吃了一惊。关于他的家族,她早就讯问过,已了如指掌。然而这一次,她是谦逊地对待他的:关于克莱夫,她想听听他的意见。“霍尔先生,我们想请你帮帮忙。克莱夫非常看重你。你认为他在剑桥待上第四年,这明智吗?”莫瑞斯满脑子都是下午该骑哪匹马的事,所以心不在焉,但却显出很深沉的样子。“这可是在文学士学位考试时当众出丑之后啊——这明智吗?”“他要这么做。”莫瑞斯说。德拉姆夫人点了点头。“你这是一语破的。克莱夫要这么做。喏,他是不受任何人牵制的。这份家当是他的,他告诉过你吗?”“没有。”“根据我丈夫的遗嘱,彭杰全部归他所有。只要他一结婚,我就搬到寡妇房里去……”莫瑞斯吃了一惊。她看了看他,发现他双颊通红。“那么,有女友了。”她猜测。她姑且把这个话题撇开,又回到剑桥上,说对一个“乡巴佬”——她是爽朗、满怀信心地使用这个词的——而言,念第四年书,益处太少了。要是克莱夫在乡间占有他自己的位置,那该多么可心啊。这里有猎场,有他那些佃户,最后还有政治。“他父亲代表这个选区参加了议会,你肯定是知道的。”“不知道。”“他都跟你谈些什么呀?”她笑了。“不管怎样,我丈夫担任过七年议员。尽管眼下自由党在当政,谁都知道不会持续很久。我们所有的老朋友统统指望着他,但他务必占有自己的位置,务必适应下来。这一切——它叫什么来着——研究院什么的,到底有什么用呢?他应该去旅行一年。他必须到美国去一趟,如果可能的话,再到那些殖民地去转转。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地步。”“他说,从剑桥毕业之后就去旅行。他要我一起去。”“我相信你们会去的——可别到希腊去,霍尔先生。那是娱乐之旅。千万劝阻他,别去意大利和希腊。”“我本人也更喜欢美国。”“当然喽——任何一个通情达理的人都会如此;但他是个学者——一个空想家——皮帕说他还写诗呢。你看到过吗?”莫瑞斯看到过献给他本人的一首诗。他察觉到生活日益变得令人惊异,于是默不作声。八个月以前,里斯利曾使他大惑不解,难道自己仍是同一个人吗?究竟是什么扩大了他的视野呢?生气勃勃的人一群群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。生气勃勃,然而有点儿愚蠢。他们彻头彻尾误解了他。他们自以为最敏锐的时候,暴露了弱点。他不禁面泛微笑。“你显然看到过……”接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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