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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5 (第2/2页)
离的朋友。顾茳晚常年身着校服,每周周末回去洗一次,下周来接着穿上。那时候,我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家庭贫困却努力向上的好孩子。刚开始我还打算接济他来着,后来想到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,肯定不愿意接受我的施舍这才作罢。这样的认知一直保持了两年之久,高三的时候我家举办酒会,我看到他从门口进来,身上穿的是剪裁合体的手工西装,脚上穿着的是古奇的经典款皮鞋,身上有淡淡的古龙香水味儿。那时候我才知道他的家世是什么样子。也就不得不为顾茳晚的伪装技术点个赞。从初中起我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和别人不一样,那时候自然痛苦过,彷徨过,可是后来想想,不就是Gay吗,大不了不结婚就是了。小孩子总是想的很简单,没有经历过就绝对不会知道这个圈子里的人有多难,父母不喜,朋友不屑,没有孩子作为情感之间的纽带。不顾一切的走上这条路,无异于饮鸩止渴,到最后,还是逃不出死亡的结局。与顾茳晚相处的越久,就越能发现他身上的优点,他身上穿的衣服很质朴,但是举手投足却很优雅。他给我讲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不耐之色,也会跟我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。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,我和他醉了整整一夜,可从始至终,我能对他表达的情绪,除了兄弟之义便是感激之情。上了大学之后,顾茳晚的性格变了很多,他比从前开朗,比从前沉稳,同样的,也比从前人缘好。大学的女生要比高中开放的多,她们可以毫无顾忌的喜欢顾茳晚,哪怕被拒绝也甘之如饴。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,可他从来都没有说过他喜欢谁,我很开心,至少,一直陪着他的人是我。直到他遇到纪语婷,我知道,我的暗恋终于无疾而终。我从来不知道他可以那么温柔,但是他的温柔从来都属于他喜欢的那个人。我死心了,所以我申请到外校当了一段时间的交换生,我在试图忘记他,可是这么多年,他已经印在我的骨子里边。习惯真的可以成为自然的,很明然,他已经成了我的习惯。这一学期以来,我和他还是会电话联系,偶尔也出来见个面,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丰富,谈笑之间自有一番风度。他开始像顾伯父,无论是样貌还是性格。每次出来见面,他所讲述的事情都是关于纪语婷,但是后来,他的言语中涉及到了另外一个名字——林慕安。那是他的情敌,中文系的系草,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孩,平时穿的就是白色的polo衫和做旧的牛仔裤,干干净净,清清爽爽。他俩都很适合做里的男主角,一个是都市言情,一个是校园小言。他们二人总是剑拔弩张,站在一起的时候,我却莫名的觉得般配。那时候我想,我倒宁愿顾茳晚和林慕安在一起,至少让我知道,顾茳晚这个人,是可以掰弯的。显然,这不太可能。一学期后我回校,他为我接风洗尘,我告诉他,我想要开个酒吧,名字已经定好了,就叫夜火。他只是说好,问我需不需要钱,我摇头。也是在那一天,我告诉他我是个Gay,还好,他并没有嘲笑我,鄙视我,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“嗯”。感觉就像是我在说我今天下午没有吃饭一样。事后,他问我是不是对他有意思。我打了他一拳道,“我喜欢的是娇小可人的纯0,要是和他在一起,我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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