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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22 (第1/2页)
人的年龄看起来不大,脸上没有表情,把呆在原地的他,一把从地上了捞起来,擦掉了他脸上的血迹,“不要怕,没事了。男子汉,就不要哭。”他没有再哭,只愣愣的看着他。那一年,白穆十七岁,那一年,林谒十二岁。十二岁的他,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,看起来像是七八岁。在后来,警方介入,他没有户口,没人来认领他,他被送去了福利院,冷冰冰的院子,但总算有热的饭吃了,也没人打他了。直到半年后有个男人找到他,告诉他,他的名字叫林谒,是林远的儿子。林远就是那个远近闻名的大毒|枭,他听说过。这世界上本来有没有不用付出的安逸,所以,他只考虑了几秒,就选择跟着那个男人走。幸福的人的幸福差不多,不幸的人却又千种的不幸,他在心底发誓,再也不要卑微的让自己不幸,像一只在水沟里永远的见不得光的老鼠。这是一次转机。再后来,他就主动去了那个训练营,他知道就算自己是林远的儿子,也不会有多大不同的待遇,因为林远有四个儿子,而且,多得是有女人愿意为林远生儿子,如果林远想要的话。何况,他只是一个婊|子生的,就更无足轻重了。他在十二岁,就被迫不得不为自己的以后打算,每天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,揣测着怎么活下去。那是一个为雇佣军输送新鲜血液的训练营。这里的人,来路依然不清,不过,他已经不想去追究。这是另一场地狱,这次,是他亲自把自己送了进来。身边同一批来的人,每天都会少几个,那些小小的尸体,被随便的挖了一个坑的埋了。没人为他们的死侧目,因为他们是弱者。在那里,弱者只能死。第一次拿着刀刺进人的身体,第一次杀人,以至于后来渐渐的麻木了,看到那些鲜红的液体从身体溢出来,不会喜悦,也有一点儿的不安。不怒不喜,变成了一个真正冷血的人。一步一步往上爬,步步为营。他本来就擅长这样的事情,别人失败了也许能重来,他却只有一次机会,所以,他不能有任何的失败。他需要一个信仰,他想到了那日救自己的那个穿着迷彩服的兵,日积月累,在心里的崇拜到后面质变成了另一种感情。直到再一次见到了他,在各自敌对的场面。那个人没有认出来他,他却一眼认出了他。那个人比以前更加的英俊,越来越沉稳,总之,比他脑海里描绘出来的样子更优秀。他本来以为白穆不会喜欢男人,直到消息传了回来。他从一开始就身不由己,注定的对立面,不是你死就是我亡。而且,太多的人想要那个人的命。他却偏偏要护他一生平安,就像走钢丝,更加要处处小心。他想,白穆会喜欢苏瑾瑜,其实一点也不意外,如果自己是他,也会这么选择。***林谒捂住了胸口,子弹打中了内脏,连着几发,他知道自己这次是活不了了。明明才二十岁,他却像是历经了千帆,若是重来一次,回到了八年前那天。他会不会情愿那一双温暖的手臂重来都没有抱起他?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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