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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5 (第1/2页)
心照不宣地忘记了那五百年,谁都没有提起自己有多么容易。有情人的相处合该是这副模样,没有什么谁付出的多,谁经受的多。他们既然认定了对方,既然在崎岖长路上没有放开手,那么就应该相望着、缠绵着一直走下去。合契大典定在十月。雁苍山的枫叶林正红如烈火,漫漫散开好一大片。山间的风都带上了一点凉意,尤其是在清晨的时候,满山的烟雾在凉风中纠缠,轻飘飘地蹭过绿树的滋味,渺渺如画。这几日他们住在剑宗,戚临几乎是把山上都跑了个便,顺手还指点了一群早起练剑的后辈,几天下来钟敬宣的耳朵都要被各种叫苦声催得生了老茧。这状告到钟情那去,本想着第二天主子会有所收敛,谁想着第二日钟情与戚临一道来了,更是把他们挑错挑得体无完肤,过得还不如戚临指点的那会。剑修们好不容易才熬到了合契的那一天,个个都满心欢喜,想着总算是能把两位祖宗送走了。时辰将近,剑宗的弟子敲响了小院的门。钟情与戚临毕竟是百年前的旧人,穿不惯当下时兴的款,特地找人去定做了五百年前的样式。戚临先前还因着谁盖盖头的样子与钟情争论了好久,不过为了双方的面子着想,还是选择穿戴了一样款式的古着。戚临的长发用玉冠简单地束了起来,垂在身后。他挑眉打量着一旁穿戴着的钟情,勾起桌上的玉带上前一步圈住他的腰,帮他把玉带扣了上去。“可惜了,你的头发还没蓄起来,不然……”他撩起钟情的一小撮碎发,在手指上绕了绕,“不然这副模样,可得馋死我啦。”剑宗的校服是纯白的颜色。钟情从前贯穿的也是白衫。戚临从来没有见过钟情穿红色,他生得白,被艳色的红这么一衬,所有的高不可攀都被悉数化去,连冰冷的眉目都多了几分温情的感觉。霜雪在一时间消融,满山的春色都关不住似的扑面而来。若是初见时的钟情便是这番模样,指不定在某个惊鸿一瞥后,他戚临就能三两下的乱了心神。钟情冲他轻轻一笑,并没有说什么,只是顺了他的意,给自己幻化出了一头泼墨似的长发。戚临眼睛一亮,当即就搅动手指替钟情束了发,末了手指还要在人的后颈上蹭了蹭,吃了个豆腐,说道:“你可当真是要馋死我了。”钟情抓过戚临作乱的手,替他整了整皱起的衣袖。“忍着。”钟情说道。戚临故作委屈:“官人好狠的心,今**我共结连理,你却想让我独守空房吗……”戚临总是这番模样,嘴上说得比谁都勤,手下动得也宛如老手。然而猫科动物天性在此,每每床上见真章的时候,他总是熬不过钟情,还得抓着人的胳膊闷哼地发出拒绝的声音,有趣得紧。偏生地钟情还不愿揭穿他,主子也就愈发地无法无天。日光撒在院子里,铺了一层金灿灿的光。院中绿竹在风中晃了身,竹影斑驳地映在青石板上,漏下的光斑犹如星子。钟情算着时辰,觉得差不多了,才与戚临一前一后出了院,沿着剑宗的长廊走到了剑冢外的那个山谷。水面上闪着粼粼的光,山壁间雾气氤氲,偶有听见嗡嗡的空灵鸣声。剑宗的弟子立在两侧,为首的弟子手托铜盘,盘上各持三支红烛。钟情接过一个弟子递来的燃了的木条,依次给三根红烛上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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