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分卷阅读53 (第2/2页)
抚他的它。直到他无力再承受,才停止,伏在她脖颈间,粗粗地喘息。程诺的大脑早已经一片空白,只知道,脸上guntangguntang。“小朗,过来吃饭了!”吴婶隔着院墙朝这边大声喊,让程诺回了魂,捉住他游鱼一样的手。“吃、吃饭了。”他停了动作,手却仍不舍得移开,覆在她那里。“我只想吃你。”声音里,委屈又渴望,低沉又沙哑,让程诺差点就软在他怀里起不来。可是院外吴婶又喊了一声,不能装做没听见。宗朗应了声:“来了。”才不舍地抽出手,改为牵着她。程诺腿有些软,飘飘乎乎的下了楼,听到他说了:“明天八号了,绍鸿扯证的日子,说好要去的,你不会反悔吧。”程诺说当然不会。“那明天一起过去?”她嗯了一声,想着回去不能忘记准备红包。在吴婶家吃过饭,宗朗送程诺回家。她拒绝了他再坐一会的要求,要了下午捉鱼时他拍的视频,就把人赶走了。这些天她拍了不少视频,剪辑后发了微博。有不少粉丝留言,要求博主出镜。程诺才发现,发了那么多视频,连罗叔他们都上镜了,她自己却还从没露过脸。倒不是介意,而是因为每次她都是拍摄者,没机会上镜。正好今天宗朗拍了她捉鱼的视频,她剪辑了一番,配了轻松的音乐和搞笑的文字,发到微博。视频里,她满脸满身都是泥,穿着宽大的连体雨裤,要不是扎着马尾,怕是连性别都分不出。上床睡觉前,刷新了一遍,在评论里发现自己得了个称号——溜鱼高手。那条评论被顶到第一,底下一溜地整齐回复:溜狗?不,溜鱼才是王道!/溜猫?不,溜鱼才是王道!/溜鸡?不,溜鱼才是王道!………………第二天一早,宗朗就过来蹭早饭。他今天穿的衣服,正是上次她帮他挑的那身,很合身。可是脸上恹恹地,没什么精神。“你怎么了,不舒服?”她问。他放下筷子,“没有。”“就是没睡好。”他顶着熊猫眼,目光装做不经意地瞥过她胸前。“想你想得。”第40章食髓知味绍鸿的婚礼很简单,只是在自家摆了两桌饭,请了双方的家人和几个朋友。绍鸿家是和白源家格局相似的二层小楼,带院子。程诺和宗朗到的时候,院子里已经站了许多人。绍鸿穿着崭新的西装,招呼客人,胖胖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。见他们来,他上前招呼。“你小子今天可真光鲜呀,都赛过我这新郎倌了。”又看程诺,“哎呀,你今天穿这一身,我刚差点没认出来,跟个学生似的。这么一瞧,得管宗朗叫叔叔。”程诺不好意思,出门的时候,她本来要穿那件灰色的格子大衣,可宗朗非得让她穿这件粉红的,说参加婚礼,还是穿的喜庆点好。穿上了,的确显年纪小,她自认有装嫩的嫌疑,要换,宗朗不让,拽着她就出门了。院里的人,程诺都不认识,宗朗却是认识的,一来就被几个人围上,热闹地聊起来。宗朗怕她一个人无聊,把她送去楼上新房,托给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